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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我有記憶以來
最冷的一次情人節了
好不容易回了故鄉
又寒流又下雨的
真不舒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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趕車上台北
來不及買午餐
在快光的小七裡挑午餐
偶然
看見了很久以來避而不見的巧克力品牌
帶走
車上
慢慢的剝開
已經僵硬但脆弱的外衣
裡面
是一年來沒有改變的味道
一樣酥脆
一樣甜蜜
只是不知道為什麼
眼眶卻濕了
於是
慢慢咬著
剩下的堅果核
苦澀的
無味的
尖銳的
原來
就是這樣了啊?
仔細想想
其實這也是個不錯的結局了
至少
她現在是笑的
對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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